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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与前妻离婚后生育二胎的抚养与行政处罚

与前妻离婚后生育二胎的抚养与行政处罚 男方为事业人员,女方为农村户口,现在一女儿已年满十三岁,离婚后,女方发现在婚期间怀上男方小孩并持意生育此孩,请问,男方负有抚养责任吗?会不会因此而对男方进行行政处罚?如果要,应该怎么处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RKm2789(四川-德阳)
提问时间:2010-10-25 10:12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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