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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袒护原告,多次阻止和代替原告与被告对质,现申请法官回避,是否可以

法官袒护原告,多次阻止和代替原告与被告对质,现申请法官回避,是否可以 在第一次开庭时,按照法庭审判程序执行,但在被告人陈述事实时,由法官阻止而是由法官提问完成,被告未陈述完成;双发庭审辩论时,当被告向原告提问时,原告回答不上来时,法官阻止提问并诱导发问,使质疑的问题没有解答,匆忙结束。在第二次开庭时,没有正规开庭,由于法官迟到,两个案子在一个法庭审理的,双方站在法庭上对质的,最后法官让到办公室做质证。就开始了第二个案子审理(不是我们的)。在进行调解时,被告提出赔偿金额时,法官直接代替原告否定,还说她不能损害原告的权益法庭不答应,难道不是公平的,不损害原告就要损害被告的利益吗?现像申请法官回避,我们怀疑法官袒护原告,有不正常的关系嫌疑。是否可以申请回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zg525……(内蒙古-呼和浩特)
提问时间:2014-04-25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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