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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纠纷

第二次上诉,二审法官擅自改变案由、取消我主要上诉被告,申请回避法院不准怎么办

第二次上诉,二审法官擅自改变案由、取消我主要上诉被告,申请回避法院不准怎么办 我案是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我不服判决第二次上诉,二审法院法官擅自改变我案为医疗服务合同案由开庭,并且审判长宣布开庭时取消了我的主要上诉被告,庭审笔录上只有我上诉的另一个被告。法庭调查时我要求法官改正我案由,法官不改,法官要求我按照他们定的医疗服务合同案由陈诉事实。在我用证据证明被告违法诊疗造成我伤害致残后,隐匿重要的伤害病史,让我转院,给我不合法的盖有公章的转院手续把我推出医院。法官也不给我改变案由。我申请他们回避。一审法院擅自更改一次我立案案由医疗人身损害为医疗服务合同,我败诉后上诉一次,发回重审法院已经改变了我的案由为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按照医疗侵权审理和赔偿的,第二次上诉法官这么做我申请回避法院不准,我该怎么办?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43786……(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14-03-20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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