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的房子,已经过到我名下的户了,发现原房主与别人签过购房协议并收过定金,与我没有什么法律纠纷吧
你是善意的购买,一般问题不大。
一般没有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原房主要对别人承担违约责任
要看合同的内容才能判断
那是卖主的事,与您无关
你好,对方违约的话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一般没有问题
没有问题。你是善意取得房产,与你无关。
你已经获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与你无关,是他们之间的合同纠纷 我的补充: 2014-04-25 08:33
但是因为与你有利害关系,你可能需要参加他们的诉讼,是什么身份关键要看案由和具体诉求。
不用担心,房子是你的。跟你没有关系。除非你在买房前是知道这件事的。
一般不会,那是他们的法律纠纷
你不知情的话没有影响
你好,一般无太大问题。
你好,已经过户了,和你没有关系,你属于善意第三人。
你好,你若属于善意购买取得的,与你无关。
您好,与您关系不大,放心了
应该与您无关。
房子已经过户到您的名下,您已经善意取得房屋所有权,您无需再担心。
你好,不动产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如已经办理过户登记,取得所有权,不承担责任
与你没有关系,你并没有恶意侵犯他人债权,你已经合法取得房屋所有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