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为神志不清的老人指定监护人?
你好,一要确定监护人,可以找居委会或街道办指定监护人。不用到法院起诉。
二、指定监护人后,可以行使监护职责。
这是可以由老人的儿女承担的
协商不成诉讼指定
其配偶或者子女是法定监护人。
你好,一般情况下是可以到当地的居委会去申请的,如果居委会不给指定的,只能向当地的法院申请制定监护人的特殊程序。
你好,可以由其子女或者配偶担任。
是可以起诉解决的!
可由其所在单位、村(居)委会指定。
有争议的,去法院申请其为非完全民 事行为能力人,一并指定监护人。
你好,可以由基层组织指定老人的监护人。
可以到法院要求指定
配偶或者子女是法定监护人
参考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十七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亲属;
(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