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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合同纠纷

预售合同纠纷 08年买的房子,只签预售合同,合同上注明可以首付2成,但到办理供楼时,又说政策有变,要预付5成,我因为经济原因,交不起五成,2010年要去供楼时,房地产公司要求加20万差价(以前房价和现房价的差价)请问这合法吗?我现在要求退房或者不加钱办理供楼,我应该怎么处理好这事?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林早盈(广东-阳江)
提问时间:2010-10-29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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