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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申请仲裁,告的公司名称与合同上的公司名称不一致,法人和地址一样,没有工作证,公司方不承认我是他们公司

申请仲裁,告的公司名称与合同上的公司名称不一致,法人和地址一样,没有工作证,公司方不承认我是他们公司 申请我在一家外贸公司上班,是2013年12月9号进的公司,签了2年的合同,试用期是三个月,没有买社保。1月20号以邮件形式提交的辞职申请,23号就没有上班了,现在那个公司以我没有交接工作给公司造成损失为由,不发工资,经过在劳动诉求中心调解的,调解员说以我是急辞工扣除我20%的工资,理由是公司方不承认收到我的邮件辞职为由,最后都同意签字说支付工资,但是期限到了,公司还是不发工资,诉求中心的人告诉我们那份协议是无效的,申请仲裁,告的公司名称与合同上的公司名称不一致,法人和地址一样,没有工作证,公司方不承认我是他们公司员工怎么办,周一就要开庭了,我要准备哪些证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oseli……(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4-04-18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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