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关于晚育护理假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关于晚育护理假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律师您好,我是晚婚晚育,打算从2010-11-01开始休产假,春节3天国假正好在晚育护理假里,所以顺延3天。如果没有这3天顺延的假,我应该是2011-03-01上班,现在加了这3天顺延下来的假,我的上班时间变成2011-03-04. 我想请问的是,这顺延下来的3天假的工资应该由谁给我发?我问过公司人事,她们说公司只会从我上班的那天开始给我发工资(也就是2011-03-04),言下之意就是前面三天顺延假的工资是不发的。社保好像也不会管我的顺延假的工资吧?那我这3天假算起来不都是要扣钱的吗?那这3天的工资到底该谁付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NOY2699(上海)
提问时间:2010-10-28 2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