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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租赁合同的问题

租赁合同的问题 我是承租方,和出租方的合同已经签订。原先的家俱清单上已经写明有一部方太油烟机(打印的),后来房主又手写补充了一些家俱,因为没注意又写了FOTILE油烟机一台。现在补写的内容上也都盖了手印了。
我回家才发现这个问题,电话联系房东时,她也承认只有一台油烟机,找中介也说按常理只有一台油烟机,没有关系的。
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下,没办法再叫房东过来修改这个租赁合同的,收房核对家电时我是不是只能指望房东的人品了,如果人家一定说有两台油烟机,我是不是还得赔偿一台?如果现在叫中介人员写个证明是否有用?
此外,合同虽然是一式两份的,但家俱的补充内容只在房东的那份上手写了,我的那份上没写。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lilywa……(海南)
提问时间:2010-10-28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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