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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追讨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2008年我卖了一间房子给别人,公证处合同有一次性付清,协助他办房产证。但至今有五千余款未付,我多次要但是没给,房产证因为一些原因没能办成功(乡镇上的房子),公证处合同签了名是他的房子。房子里他家早就放满东西。我现在不想给他住,要回五千块,加上违约金一万五,我能不能要到?这房子现在属于谁?我有没有权利先封了房子,要清余款和违约金。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thb828……(江苏-盐城)
提问时间:2010-10-26 19:48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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