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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要咨询的是,我是被害人,因为对方先动手打我,在无法制

您好,我要咨询的是,我是被害人,因为对方先动手打我,在无法制 您好,我要咨询的是,我是被害人,因为对方先动手打我,在无法制止对方的情况下用对方皮卡车后面的1根铁棍(当时没看清,后经过证实是卸备胎用的摇把)打了对方1下,也没给对方造成什么伤害,后来经过路人把我们分开,我得以摆脱对方,在准备去派出所的路上,我停车的过程中,对方在我车后,趁我不注意的情况下,隔着我车侧面风挡玻璃打了我,致使我头骨线性骨折,经法医鉴定为轻伤,十级伤残,后来我本息事宁人的心态,没有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在派出所的调节下,对方给了我相应的经济赔偿,现对方接受了治安处罚,请问派出所还要追究我的治安处罚吗,派出所的人说因为我也还手了,也要对我进行治安处罚,包括拘留并处罚款,请问这样合理合法吗?真心求解!拜托!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短信用户(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4-04-08 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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