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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伤残鉴定索赔

车祸伤残鉴定索赔 男,21岁。2010年3月17日骑摩托车与出租车相撞,右小腿胫腓骨骨折,右脚粉碎性骨折,二三脚趾截除,于5月10日出院。8月2日第二次住院进行右脚大母脚趾换骨头手术,于8月20日出院。至今小腿内有钢板固定,脚趾上有外固定架,无法下地锻炼,不能从事工作。10月18日做了伤残鉴定,离出事时间七个月。请问:鉴定前的误工费等费用按七个月算还是有规定按六个月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OZr5838(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0-10-25 17:56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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