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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鉴定的伤残后期治疗费是不是索赔的直接证据

法医鉴定的伤残后期治疗费是不是索赔的直接证据 耒阳市公安局法医鉴定伤者伤残为十级建议用为五千元人民币伤者后期面部皮肤美容及鼻骨骨折手术复位等费,但是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市支公司却后期治疗费存在异议,要医院出院证明书上写明伤者后期面部皮肤美容及鼻骨骨折手术复位等费用为五千元人民币方才有赔,请问有无道理,我该怎样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38734……(湖南)
提问时间:2010-07-23 17:48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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