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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急 租房押金纠纷

!急 租房押金纠纷 你好,我现在正在租房住,还有一个月合同到期,现在有几个月的水电没有付给房东,因为房东没有及时按月或者按规律的去缴纳水电。最近几天,房东总是向我们要至今的水电,其中物业方面都没有开始手水电的单据,房东只是按水电表上的数字计算出钱,让我们交付。我们是想等合同结束时一起结算。这样可以吗。当初合同上写应按时缴纳应付的各项使用费用,如水电等。如果未按时收取百分之百的滞纳金,房主这样规定合理吗。
 还有,我们还有1300元的押金在房东那,是否可以用来顶付水电。
押金的收据不见了,到期时是否有权利要回我们的押金。
 谢谢啦。跪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yotan……(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10-10-25 17:5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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