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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占用集体土地该如何收回
私人占用集体土地该如何收回 组上因一户人搬走后该宅基地成为了集体土地,后被另一户在该土地上建了一个5平方米左右的小粮仓(瓦房)大约20几年了,该地以前是村委会所在地,中途撤并村后,村委会闲置了9年,现重新恢复了行政村,因该粮仓紧靠村委会房子,为进一步建设好村委会,要求该户拆除小粮仓及另一户的牛圈,现牛圈已拆除,而粮仓在与该户户主多次沟通后不同意,后被该村的村支两委成员组织组上村民开会,该组有20多户村民,当时开会中有12户在会上签了字(未过半,但当时有部分群众外出务工不能参加),同意将该户群众的粮仓拆除,而后组上群众将粮仓直接抬到该户群众的院坝里。现该户群众又多次要求:一是恢复到原来的位置;二是将粮仓搬到村委会后面的集体土地上。请问村委会及组上的处理是否合法,是否还有其它更好的处理意见。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yf821……(贵州-铜仁)
提问时间:2014-04-08 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