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请问开发商愈期交房是否要负违约责任?
请问开发商愈期交房是否要负违约责任? 律师您好,我买的房合同上写的是2010年8月30日交房,交付条件是“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下面又说“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30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非甲方所能控制因素(请问这指的是什么情况)。
3、施工中遇到异常困难或重大技术问题。
我遇的情况是,开发商在没有任何说明的情况下,将交房时间拖延到了9月15日,按合同,这算不算逾期交房,是否要负违约责任?我找过开发商,人家说不赔偿,这种说法是否合法?按合同规定,逾期不超过30日的,按日赔偿万分之5的违约金,这种情况能否得到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19869(新疆-伊犁)
提问时间:2010-10-25 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