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将己故公公名下祖屋过户给丈夫,提供给公证处的赠与证明只写了丈夫姓名
妻子是有份的
属于丈夫个人的财产,可以参考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希望能帮到你,如果对您有帮助,请选为最佳答案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你好,这样的话,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