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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与公司经济纠纷

关于与公司经济纠纷 你好,本人现在在广州某一家旅行社任职门市营业员,今年八月份与另一位同事在门市负责收银工作,但因与那位同事交接得不清楚等种种原因导致最终钱银与单据的数目不对,发现少了差不多2万元,现公司要我和另一位同事赔偿这笔数目,我要负责赔偿一半,即10000元,但以我现在的经济能力和经济状况这笔款项我负担不起,我该怎么办呢?我与这家公司是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而且公司没有帮我买社保,我能这样一走了知一分钱也不赔偿而且不用负法律责任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GN4989(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0-10-23 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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