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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安置

房屋,土地拆迁,赔偿

房屋,土地拆迁,赔偿 我家在湖北省安陆市木梓乡,国家修路占田地按三类地16000元每亩赔偿,而乡政府搞乡镇建设征田地也是按16000元每亩赔偿是否合理?
    房屋拆迁也是政府行为。两种方案,一种每平方680元,还有一种就是还建筑面积。闲置屋(猪圈,放工具瓦房等)按160元每平方赔偿。屋前场地屋后后院不予赔偿,说是国家土地.请问,我们当地乡政府这种方式是否合理?望给予帮助,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L1437(湖北-孝感)
提问时间:2014-03-31 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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