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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安置

房屋土地拆迁赔偿(望谟县)

房屋土地拆迁赔偿(望谟县) 本人于1990年因种植甘蔗搬迁到县城郊区居住,于1998年经村委会协商与某农户转让了一处土地用于建房用,于1999年修建住房130平米。现在修建外环城路政府要征用,我想咨询一下赔偿问题。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冉隆波(贵州-黔西南)
提问时间:2013-03-02 10:26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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