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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 夫妻双方长期分居,09年8月女方有意愿开手机店,男方出钱出力协助女方于9月开出手机店。共投资5万左右,其中8千为男方所出,其余为女方借款。各种登记名字为女方姓名。经过一年多双方共同努力,现手机店以走上正轨,每月收入6千左右,不过金钱一直由女方掌握。现在女方提出离婚,请问?关于双方共同财产手机店应该这样分割?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Nzi2518(浙江-金华)
提问时间:2010-10-19 12:1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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