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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县人民医院规定参合农民必须在入院当天办理新农合登记,过期不予补偿。合理合法吗?

新乡县人民医院规定参合农民必须在入院当天办理新农合登记,过期不予补偿。合理合法吗? 我女儿于2010年10月9日(星期六)到新乡县人民医院分娩,10日(星期日)晚进行的剖腹产手术,11日我们到医院合管办进行登记时被告知必须于住院当天进行登记,现在已经过期,不予办理登记补偿,请问这合理合法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hxt4778(河南-新乡)
提问时间:2010-10-18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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