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这样的择业限制条约有效吗?
1、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2、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2年竞业限制期内按月给予补偿,其约定“择业限制补偿已包含在工资内”不符合上述规定,属无效约定,无法得到法院支持。
你如果属于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可以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但是,公司应当在劳动关系解除后按月向你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因此,你们所签订的协议中关于补偿已包含在工资内的约定是无效的。
但是,你应当首先要求原公司支付竞业限制补偿,不支付的话,可以提出解除竞业限制协议;而不是直接违反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