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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我原来是教育岗位的合同制工人,02年被请退后又返聘回教育工作,现已经13年,请问有可能转为正式的吗?

我原来是教育岗位的合同制工人,02年被请退后又返聘回教育工作,现已经13年,请问有可能转为正式的吗? 我于1990年自费大学毕业后被教育局统一分配到乡下中学任教,90年末被统一转为劳动合同制工人(有劳动合同证书)。当时告诉我们和固定工人没有区别。三年后调回县内时,中学超编的情况下我被调到小学。2000年黑龙江省6号文件为了减轻农民负担,清退民办教师和合同制教师,清退时同样和我一样在一个学校毕业的,却因为在县内的中学没被清退。我2000年没被清退,说我的合同没到期,2002年被清退。后因工作需要作为特殊人才被返聘回教育岗位,至今已经13年了,对我们(和我一样的还有几人)没有任何说法,前几年我们上访要求交养老金,县里给我们补交到2010年,从2010年到现在的各项社会保险都没有给我们交,我想请问:像我们这种情况应该怎样上访?走什么程序才能解决?最好能解决到什么程度?期待有爱心的律师们帮帮我!!急盼回复!!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红梅傲雪56……(黑龙江)
提问时间:2014-03-16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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