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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婚姻问题

婚姻问题 夫妻不和,过错方为男方,但没有证据。女方提出离婚。两处房子,一处事实上属于婚后财产,但没有女方名字,男方坚持说房子为婚前财产,房证由男方父母保管;另一处房子没有房证,男方说为婚后财产,意欲与女方平分,然后不给女方钱财。孩子成年但上学。 1.双方离婚,孩子谁也不跟。可不可以要房子?几率为多大?同时父母均摊孩子上学的各种费用。 2.双方离婚,孩子谁也不跟。房产是否三方平分?且保证孩子上学费用父母承担。 3.若男方执意不给女方房子和钱,孩子和女方分别怎么办? 4.双方离婚后再婚,有孩子。双方的遗产独立的子女能分到多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engch……(辽宁-锦州)
提问时间:2014-03-13 13:39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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