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发布问题
法律法规
法律知识
全部咨询
合同纠纷
关于研究生录取收取违约金的事项
关于研究生录取收取违约金的事项 你好,我考上了某高校春季在职研究生,拟录取时签订协议说:先缴纳学费的10%作为违约金,如果正式录取后不来,则违约金不退回。
可是,我后来又考上了该校的秋季研究生(比春季多了一个证),请问,这样的违约金可以要回来吗?
这样收取违约金合法吗?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想出轨(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0-10-13 15:42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陈晓云律师
2010-10-13 16:23
不合法。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争取要回来。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110网律师
2010-10-13 16:45
请你与学校协商处理。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关于约定违约金事项
2个回复
合同期内考上研究生,违约金的计算问题
3个回复
我朋友读在职研究生需要单位盖章,但是盖章后要签违约金,朋友的丈夫私自找人刻章在培养合同上盖了章。这样
3个回复
考上研究生否要缴纳违约金
2个回复
关于购房合同的违约金问题
5个回复
联通公司滞纳金及违约金收取
2个回复
关于合同违约金
4个回复
关于违约金对等问题
2个回复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