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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关于民事债务追讨的问题

关于民事债务追讨的问题 09年我的一个朋友向他的朋友借了三万元(人民币)也给对方写了张借据,开头还了三千多后来不知道为什么他们之间就没联系了,现在对方拿着借据到法院去告我的这位朋友很快我的朋友就接到了法院的传票,法院告诉我的朋友说不但要还本金而且还要还利息,我就想问下律师这样情况下需要再还利息吗?可我朋友告诉我说当时借的时候对方没说要还利息啊!借据上没写有还利息的啊!也没有过口头协议啊!请问还需要给利息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小兵豆豆(福建-福州)
提问时间:2014-03-06 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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