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债务追讨

关于债务追讨的问题

关于债务追讨的问题 去年我借资给一个广州的公司入股(有股份协议,声明不负盈亏,算借的),后来我退出此公司,当时资金没有拿回,由公司两个股东A和B分别写了一张欠条给我(这个欠条是以私人借债性质),A、B两人占公司100%股份,A股东户籍是黑龙江,B股东是茂名户籍,公司注册在广州,但公司和AB两人都在茂名办公

我现在的问题是,若起诉的话,我想避免到黑龙江法院,最好是把其公司绑上,在广州打官司,实在不行上茂名也可以。

这样可行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xhxh07……(广东-珠海)
提问时间:2013-09-10 16:26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