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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镇返迁人员是否能享受村民同等待遇

集镇返迁人员是否能享受村民同等待遇 您好!我是江苏扬州的,我是1992年地方政府搞户口买卖,把农业户口买成了集镇非农户口,但没有享受到任何集镇人员所享受的工作安排和福利待遇,一直以来重未离开原户口居住地,也和其他农业户口人员一样缴纳了村里的水利工程费用,1995年我女儿出生,因为我是招在家里的女儿,我老公户口在外镇,女儿户口也报在了我的户头上面,2007年因我有自己的独立房产证,我和女儿户口从集镇一起返迁原户口所在地,2010年初我庄上做高速公路土地征用,现分发赔偿金,我们返迁人员经争吵后只分的其他农业户口补偿金的一半,并无法享受进入社保的,这些都是口头通过,也没有村民各家签字通过,我想咨询一下,象我们这种情况是否能和其他村民享受一下的全额待遇和进入社保的待遇,当初买户口也是政府的一种欺骗行为,现我们再不能享受同等待遇很冤,因为我们既不能同等享受农业户口的待遇,也没有享受到城镇人员应有的待遇,我们究竟属于什么类人员,在土地上土生土长几十年一天未曾离开过,为何待遇不公?不知道法律有没有具体什么规定来衡量?请给予帮助!如何讨回公道?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iane(江苏-扬州)
提问时间:2010-10-13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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