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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纠纷

国家对于医药使用过敏导致脏器伤害如何处理

国家对于医药使用过敏导致脏器伤害如何处理 我父亲72岁,于2013年10月1日突然病倒了,发烧了。在我村诊所开了两天注射药(我不知道名字)见强了。后来又在县里的药店,(我亲戚在那上班)继续开了三天的炎琥宁,注射后,没有好转,两天的药打完发现我爸病重了,情况很不好。马上打车送到县里医院,医院说血小板才19,让转院,我们转到市里,经过各方面诊断:我爸肝大、肾衰、心衰,特别是上不来气,呼吸很困难。医生就让我们家属准备后事。之后我们一直没有放弃治疗,我爸于2013年11月21日因为呼吸困难去世了。当我查到资料,显示:炎琥宁注射,就是有我爸后来出现的症状,我肯定,我爸就是因为这个药才去世的。我想请问律师,我要追究责任,怎么办?求求您尽快给我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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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ziyany……(黑龙江-牡丹江)
提问时间:2014-03-04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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