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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员工自身原因,社保不予认定工伤,公司是否还需承担责任?

员工自身原因,社保不予认定工伤,公司是否还需承担责任? 公司员工(公司已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去年5月初扭伤脚,没有报告公司,6月初到医院拍片,7月份不见好转入院治疗,之后报告公司,公司按照实际情况为其申报工伤,工伤科以事发时间与就医时间间隔太长为由不予认定工伤。在此情况下,该员工反复找到公司要求公司为其支付医疗费用,公司是否应该为其支付?公司是否需要承担其他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ellin……(辽宁-葫芦岛)
提问时间:2014-03-02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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