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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超检查未检出胎儿左手缺失,医院是否应当承担责任?

B超检查未检出胎儿左手缺失,医院是否应当承担责任? 孕妇怀孕后在北京某医院建档检查,期间共进行5次B超检查,均未检出异常,胎儿出生后左手缺失,孕妇怀孕期间曾患病用药,在孕检档案中有体现,医院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医院5次B超检查中,结论均十分简单,未提示风险,在孕妇有用药的情况下也未引起重视进行产前诊断,是否存在过失或者失职?此种情况是否有起诉价值?十分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nXJ7718(北京)
提问时间:2010-10-12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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