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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抵押担保

“唯一住房”是否可以执行的问题

“唯一住房”是否可以执行的问题 有一客户把自己唯一住房抵押到我典当公司,可是在典当到期后,客户没有偿还债务的能力。我公司应该怎么办?
    如果客户唯一住房价值100万,但他只借30万元,我可不可以变项操作呢?方式如下:他的唯一住房价值100万,借款30万,但在合同里借款作到70万,其中40万是保证金,用于客户不能清偿债务时用于给客户购置别一住房。
    这样作合法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yuhom……(安徽-亳州)
提问时间:2010-10-12 10:2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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