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合同期内辞职的相关事宜
合同期内辞职的相关事宜 您好!
我是2008年9月8号进入该公司的!来的第一天就签署了一份保密协议。三个月试用期过后,便签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时间是2008年12月9号到2009年12月8号!在公司工作的这段时间内发觉在这里没有什么发展,所以想辞职!现在我就想知道,我用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吗?当初所签的劳动合同上,没有提到违约金的事情!也问过公司的人,说当时签的保密协议只是一些规范,没有法律效力!至于说到培训这方面,我就更疑惑!在公司学了一个新软件,但是,这个软件是公司总部的人来教的,讲了能有四五天吧!再就是从进公司第一天到现在,总部的人总共来给讲了两次课!讲课的时候请过翻译!还有,老板在当地一个大学找了一位在校研究生,每天早上给我们上一个小时的英语课!我不知道这种培训算怎么一回事!我走的时候要对这些培训进行培训费支付吗?还有一个问题就是,辞职的理由不同,对辞职有没有什么影响啊?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unxia……(山东-烟台)
提问时间:2009-02-20 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