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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公司提前解决关于解决赔偿咨询

公司提前解决关于解决赔偿咨询 本人于2010年4月29日入职,2013年7月和我续约3年劳动合同到2016年,但公司于2014年1月31日当日被公司人事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从2014年2月1日起不要来上班了(已不胜任为由),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公司未提前1个月告知劳动者的情况下,立即解除合同,应该是赔偿劳动者N+1的赔偿金,但是本人从事销售岗位,每月工资有所浮动,最高时候一年15万年薪(包含各项奖金)最低时候一年9万年薪(包含各项奖金),故不知道对于本人的N+1应该如何计算?感谢各位律师的帮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angw……(上海-虹口区)
提问时间:2014-02-20 15:48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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