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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关于二手房屋买卖纠纷

关于二手房屋买卖纠纷 本人于8.24日与业主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并交三万定金给业主,三万中介费,之后再交了八千五的按揭费,8.27日收到为主短信说房子暂时不考虑卖了,故不提供办理按揭资料,后来我方又发催资料函给业主,要求其务必在三天内提供资料,否则我方将按合同约定追究他的违约责任,并要求赔偿损失.可业主一直没有提供,后来我方又发了律师函,业主把相关资料寄过来了.请问现在我是否有权力解除合约交要求其的赔偿,另律师费需要多少?诉讼费多少?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天蓝susa……(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0-10-09 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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