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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关于装饰纠纷一案,我能否胜诉

关于装饰纠纷一案,我能否胜诉 本人于2007年10月25日与一装饰公司签订了以固定价11万双包的方式装修新房一套(灯具、窗帘和防盗门由本人购买,对方负责安装),合同约定2008年5月1日竣工.付款方式为:1、《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付总工程款的35%即38500元;
       2、瓦工工程基本结束,付总工程款的30%,即33000元;
       3、木工工程基本结束,付总工程款的25%,即27500元;
       4、全总工程结束,经双方验收合格付6000元;
       5、质量保证金5000元于2008年年底付清。
本人按合同约定于10月27日支付了第1期工程款38500元,到08年元月中旬,我家的瓦工活还只是贴了三个卫生间及一个厨房间的墙砖,对方却以急用现金为由让我再预付60000元,因筹钱困难,当时只预付了50000元。付此笔款时双方口头讲明剩余的工程款等竣工时一并结算,对方承诺春节过后亲自抓我家的工程进度和质量,保证做快做好以实际行动感谢我们,可是对方并没有兑现诺言,到5月1号木工工程都未做完。后来对方又要求我延期至6月20号,并主动提出如再不能按时竣工将支付我方违约金,于是我们同意签订补充协议,并再次支付了5000元工程款,至6月底对方仍未竣工,后多次口头承诺、违约,再承诺、再违约。一年过去了还不能竣工,没办法我们于10月30号申请了司法调解。调解书约定对方于11月1号开工,11月20号完工,22号正式验收,验收时由司法办人员到场见证。如果验收不合格,我有权按补充协议之约定从6月20号起追诉对方的违约金(按已付款的0.3%),对未完工程,按工程预算标准,退还我方工程款.谁知对方无故拖到18号才开工,22号当司法办工作人员通知他到场验收时,他推说在别的乡镇办事不能前来,要等几天再说。当时我就质问对方:今天是几号?我们约定的最后期限是几号?我们是什么时候约定的,你有什么重要的事一定要安排在今天?你到底还要不要履行协议?……没想到对方竟说:我不履行协议怎么样?你到法院告我吧。
    就这样我于08年12月22日(因为我们这里11月20日至12月22日,民事纠纷冻结立安,只好等到解冻后)到法院起诉了对方。要求对方:1、退还未完工程款14586元(按照工程预算表及装饰现场情况逐一检索出来的数额)。2、返工料工费1万余元。因为工程做得太差了,这些都是一目了然能看出必须返工的。举证时除合同、补充协议、调解书、工程预算表和平面图纸外,还向法院提供了22号下午和司法办人员一起去拍的照片。可是对方狡辩他的工程基本完工且付合质量标准,法院现在又不做庭外(到装饰现场)调查取证,所以要求我们申请对那两项进行评估和鉴定,我们也做出了书面申请,可今天法院竟通知我们鉴定和评估费要十五万左右。我不知道这场明摆着是我胜诉的官司会走向何方。特向110网求助。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竹子求助(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09-02-19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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