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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安置

蒋律师:您好!我租他人的房子,租期从2012年4月3日至拆迁为止

蒋律师:您好!我租他人的房子,租期从2012年4月3日至拆迁为止 蒋律师:您好!我租他人的房子,租期从2012年4月3日至拆迁为止,月租500元,现付止本年4月底,但他人要求收回房子,不绐我住,但我住进时房子漏水,损坏很多,水电也不好,沒法正常生活,房东不修,我自己前后花了2、3万元装修,合同上沒写房东违约时赔装修费,只讲如他提前终止租凭关系,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同时赔偿我损失。您讲我怎么办?房东年前用书面通知了我,谢谢您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短信用户(江苏-常州)
提问时间:2014-02-12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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