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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我想咨询一下,我父亲55岁,在一家物业公司应聘保安工作,试用期二个月

武汉,我想咨询一下,我父亲55岁,在一家物业公司应聘保安工作,试用期二个月 武汉,我想咨询一下,我父亲55岁,在一家物业公司应聘保安工作,试用期二个月。在第二个月时骑电瓶车去食堂吃饭(不是上班时间,因包食宿,所以下班后也在食堂吃)不慎摔伤,经医生诊查需立即手术。公司给予三个月病假并发武汉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现在三个月已过,医生经检查还需要休息一到二月,但公司不答应要辞退伤者。请问这样做合法吗?伤者有正规医院医生开的病假条,是否可以停酬留职至到伤者上班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微信用户(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4-02-08 09:37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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