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房产过户问题
房产过户问题 情况1:甲方(本人)向乙方购一处房屋,该房屋为房改房,产权证为丙(乙方父亲)所有。丙有五个子女,乙为老三,系长子。丙将房屋许给乙,且得到其余四个子女的默认,故乙于近期将房屋出售给甲方。由于乙方的母亲已经去世,也就是房屋所有人丙的妻子已经过世,在甲方要求过户时,乙方称需要丙和其余个兄弟姊妹共同在场方可办理过户,但由于其有2个兄弟姊妹均在不同的异地,房产过户一拖再拖。
情况2:乙方的父亲(也就是丙)的房产证的名字与身份证名字错了一个字。
咨询1、能否直接与乙方父亲(也就是丙直接办理过户),因为丙方是房屋的实际产权人。(注:丙的妻子,也就是乙的母亲已过世)。
咨询2:如果不能的话,乙方需要怎么做,才能顺利办妥房产证。若要公证的话,又如何办?求详解。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xk032……(安徽-淮北)
提问时间:2014-02-05 2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