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老人公房处置纠纷
老人公房处置纠纷 一、背景:
老太太在重庆市主城区有一处公房,房屋本子上写着她一个人的名字。老太太有三个女儿A、B、C,十多年前曾和女儿们一起签署了一份协议(未经公正,但都有签字),
主要内容是同意A一家人居住该房,老太太百年之后将房屋的使用权交给A,条件是A负责照顾老太太,负担公房相关费用,老太太的生活开支,疾病费用和照顾。
但是老太太与A一直相处得不顺利,特别是这两年闹得很厉害,在经济(胁迫老人出钱或私自取用老人的钱)、日常生活(逼迫老人自己洗澡洗衣服,导致摔倒受伤)、
饮食(不考虑老人的饮食习惯,提供医生禁止的食物等)、精神(常常恶言相加,损坏老太太物品等小动作给老人施加压力)。最后发展到拒绝照顾老人,
并要求老人离开公房入住养老院。老太太为了安度晚年,与女儿B、C商量后,计划将名下的公房通过公证或者过户的方式,让另外一个女儿B(或者B、C一起)享受该公房的权益。
这样可避免女儿A在未尽孝道的情况下独占公房。
方案一:作为与A谈判的筹码,要求其按照之前约定尽孝;方案二:由女儿B照顾老太太,享受公房的权益。
二、问题:
公证处拒绝公证公房,房管所的过户手续要求户口本上所有人同意才能办理,而户口本上除了老太太还有女儿A的名字,而A拒绝配合。老太太年事已高,急切地希望借助法律等渠道帮助
她实现遗愿。
三、求助
1.老太太可以做些什么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义务,但从这个角度入手实际操作可能很折腾)
2.老太太如何实现自己的遗愿;(将公房交给可以照顾她的人)
3.老人百年之后,女儿A要获过户得到公房,需要什么手续,是否要其它子女的同意;
4.律师介入可以做些什么,大致需要多少费用。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peterw……(重庆)
提问时间:2014-01-23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