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上个月6号刚来公司上班的时候老板说是上2十2天制,但是今天辞工到期发工资
公司加班应当经员工同意,若员工不同意,不得强迫员工加班。 标准工作时是每周工作不超过5天,有可以采取6天工作制,但总共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超过则是加班。 公司加班应当按照下面的法律规定及标准支付加班费,若没有足额支付,则是违法。
你好,应该按照约定发放工资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的。。 请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