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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购房纠纷法律事务咨询

+急+购房纠纷法律事务咨询 梧州红岭一号小区,其购房通知关于房款支付约定不明。通知上写有:贷款的可以按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支付房款。交了首付款后,签订合同时房产商不认可通知书上的按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支付房款,并拟定了一个较早的时间支付房款,这个时间根本无法在公积金管理中心走货款程序。要求退房,通知规定中没有明确收取多少费用,仅以一句“按公司规定收取”,公司规定的标准没有告知,交了首付房款后现在要求退房时询问得知,要交5%首付房款费用后才给予退款,并不支付利息。咨询罗荣其律师:合同是否可以解除,在购房者不知情的情况下退房要交5%首付房款才予退款的规定是否合法。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tigero……(广西-梧州)
提问时间:2014-01-11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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