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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追讨

公司与他人借款发生纠纷的法律问题。

公司与他人借款发生纠纷的法律问题。 我公司先前与他人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了利息和违约金等条款。现对方毁约,不借款与我公司。我公司现欲起诉对方违约,但对方所请律师发来律师函,说我们之间的借款合同系民间借贷,参照的是合同法第210条的自然人借款合同约定,说是合同仅仅属于签订,但是尚未生效。
我想请问各位律师,我们之间的合同难道不是法人与自然人的借贷合同么?如何能适用自然人之间的合同法律法规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freeca……(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4-01-02 17:03
已有9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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