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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的案子过了诉讼时效该怎么办

关于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的案子过了诉讼时效该怎么办 我是佛山南海居民,我老婆是江西萍乡人,03年生育一子时尚没有领到结婚证,05年才领的结婚证。07年10月在办小孩户口的时候已在江西萍乡接受了违反计划生育非婚生育的处罚,是对夫妻双方的处罚。现佛山南海计生在07年12月份又对我个人进行处罚,处罚通知书在我本人房子出租给他人的情况下留置在门口,本人未收到征收通知书。我现在收到法院的强制执行通知书后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南海区法院一审判定我已过了诉讼时效,驳回了我的起诉。请问,现在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aiyon……()
提问时间:2008-09-08 00:05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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