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我们双方有点接触,双方都有点轻微伤,我该怎么维权呢
我们双方有点接触,双方都有点轻微伤,我该怎么维权呢 我们双方都有法医的鉴定是轻微伤,对方的脸上就是不知道怎么划破点皮大概有一厘米,就告我们赔偿5700元,对方是60岁我们是本家的我喊他大爷我们家根本就没有打他,很明显的讹诈破一点皮就住院14天,请问我告他打我也能得到应有的赔偿吗,我也有证人,他也拘留了3天.他把我的手指头咬破了两根,恢复之后还有疤痕,现在表皮只要碰触还是疼,我只住院3天,我的误工就是两个月,每个月1600元,我能得到我的医药费和误工费以及相关费用吗?非常感谢。急需您的建议。我有把握胜诉吗?请问我该要求他赔偿我多少钱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赵艳ZY(安徽)
提问时间:2014-01-01 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