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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合同未到期,乙方提前终止合同

合同未到期,乙方提前终止合同 在2012年10月租了一广场商铺,租期3年,由于广场人流量少,生意做不下去,于是想终止合同。当时交5000元房租押金,500元水电押金,如今终止合同,能否可以收回5500押金?收据有保留。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泪下、悲过(广东-佛山)
提问时间:2013-12-28 18:02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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