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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仲裁

签了借款合同和收据,但是对方没有把钱打给我,打给了别人

签了借款合同和收据,但是对方没有把钱打给我,打给了别人 我是一名普通员工,老板向别人借款通过我的个人名义进行借贷的,以我们公司作为担保人,当时我不太清楚情况,就签了合同和收据,后来从别的渠道得知,借款打到另一个同事的账号上,这笔借款老板用于银行还贷了,现在老板无力偿还,我需要偿还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qekin……(上海-奉贤区)
提问时间:2013-12-26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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