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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没有签订合同,公司恶意辞退!!

没有签订合同,公司恶意辞退!! 公司因经营不善,提前3个月向员工提出辞退,所以这3个月中只发成都市最低工资给员工,这样是合法的吗?    
   而且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表示在发放的最低工资1200元中,还要扣除公司应该缴纳的社保500多,以及自己应该缴纳的200多块    想问问最低工资难道不是扣了社保以后的薪资吗,而且公司那一份社保的费用为什么要从我们的最低工资里扣除?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yq123……(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3-12-26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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