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离职时,在人力资源部签的一份离职结算书(一式三联),他们让我在下面写了一句话,这话是 互不追究法律责
离职时,在人力资源部签的一份离职结算书(一式三联),他们让我在下面写了一句话,这话是 互不追究法律责 离职时,在人力资源部签的一份离职结算书(一式三联),他们让我在下面写了一句话,这话是 互不追究法律责任并签字和写日期,请问这句话的法律责任是不是包括在公司上班期间和离职交接不清楚的法律责任,也就是说以后出现什么法律问题,都不关我的事了?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trdemp……(上海-徐汇区)
提问时间:2013-12-18 15:31
-
毕丽荣律师 VIP2013-12-18 15:37
这是与你无关 的
-
实际就是排除离职后双方的诉权;或者想证明双方已无争议。
追问:也就是我上面说的意思么?
回答:对,如双方实际相应的福利待遇、报销、工资都已结算完毕,签不签都不影响;如未支付完毕的,请不要签字。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追问:那包括工作期间和离职交接不清楚的法律责任在内么?还是说只是工资方面的,而且是一式三联的,有员工联,他们都不愿意给我
回答:都包含的,其中“工作期间和离职交接不清楚的法律责任”有单位承担,对你有利。另“工资”对你不利。
追问:那他们不愿意给我离职结算书其中一联,请问他们这么做是不是不合理呢,都已经是一式三联的,不愿意给我员工联....
回答:不给是不合理的,你可以向其主张。
追问:他们就是不愿意给电话也不接,请问我还有什么办法能拿到,能否叫仲裁开张文件让他们拿
回答:这个仲裁是办不到的。
-
如果有争议,不要签订的好。
追问:他们不愿意给我离职结算书其中一联,请问他们这么做是不是不合理呢,都已经是一式三联的,不愿意给我员工联....
-
是的,互相不能追究责任。